砍树被砸伤 调解来帮忙
来源:霍山县司法局 2025-01-22 17:57:51 责编:王清

1月22日,霍山县司法局下符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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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下午,下符桥镇下符桥村崔某某雇佣龚某某为其砍伐白杨树。在砍伐的过程中,龚某某不慎被树砸伤,造成左肱骨干骨折,在霍山县医院住院21天,花费医疗费约5800元,后期还需手术。龚某某因医疗、护理、误工等赔偿金额没有和崔某某达成一致意见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中,崔某某始终认为白杨树是自己从同村陈某处购买的,作为树的所有者,陈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陈某认为树卖给崔某某后,砍伐运输完全由崔某某负责,另遵照本地习惯,责任应由崔某某承担。此外,崔某某还认为龚某某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面对比较复杂的关系和争议,调解员耐心地讲解法律规定,从法入手,逐一分析法律关系,并兼顾理、情,通过四轮调解,最终崔某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龚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24800元,龚某某表示接受,调解成功。龚某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感谢司法所,事情总算解决了,我能安心地过年了!”(霍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