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怀远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履职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助力绿色发展、生活富裕。
围绕特定群体,强化权益保障。该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县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开展工作机制》,积极走访县妇联、残联,关心关注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规范开展支持起诉,2024年,帮助诉讼能力弱的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63件。综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刑事追诉、促成和解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讨薪,去年以来,累计追回欠薪80余万元。与人社、住建等部门共同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专项整治,督促9家新开工项目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460余万元,推动相关企业为300余人补缴工伤保险。
践行公益责任,加强生态保护。该院坚决打击涉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2024年,提起公诉40人,诉请生态修复金2300余万元。从严从重打击跨地区非法捕捞怀远境内100余吨水产品的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3人。全面打击在淝河流域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黑水鸡的黑色产业链,提起公诉17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督促3家企业、单位整治扬尘污染问题,督促属地政府清理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100余吨,清理污染水面4000余平方米,清除水体污染物20余吨。
推进三农发展,助力生活富裕。该院部署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加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法律监督,近年来,督促恢复被毁林地、耕地100余亩,办理的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项目工程占用50余亩耕地的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对农业生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犯罪。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用地保护等损害“三农”利益问题,2024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农户权益保护,联合有关部门会签“怀远石榴”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制定产品可诉源防伪标志技术应用方案,实行石榴种植一户一编码,办理的“‘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伊怀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