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薪”过年
来源:田庆荣 2025-02-06 17:18:21 责编:费伟

“谢谢郭法官,在年前帮我追讨回血汗钱,这下我终于能过个安‘薪’年了!”1月23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志伟驱车100多公里前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敲响了申请人张某的家门,送去了拖欠多年的工资款,张某双手接过工资款,脸上绽放出笑容,热情地握着郭志伟的手,感激的话语不绝于耳。 

张某受雇于安徽某公司(下称安徽公司)从事电焊工及安装工作。后因安徽公司资金紧张,尚拖欠37400元工资款一直未结,张某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将其诉至法院,获判决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志伟一方面多次上门向安徽公司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对该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劝说其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加大查找安徽公司及其负责人李某的财产线索力度,多方查找线索均无果,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1月16号,该院接举报线索称,在金湖某工地发现了李某的踪迹,接到举报后,郭志伟第一时间召集法警前往工地,经过长达6小时的蹲守,终于发现了李某的行踪,经现场身份核实无误后,将其拘传回法院。

调解室内,郭志伟深入调查、梳理问题关键,直击矛盾核心,经过多轮艰难的协商与沟通,李某表示近期公司收益困难,但年关将近,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得知李某有还款意向,郭志伟电话联系张某向其说明公司的目前状况,希望双方各退一步,能够早日化解纠纷,达成和解。最终,在郭志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次日,安徽公司将15000元工资款汇入该院执行专户。

为促进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尽早拿到“真金白银”,安心过年,郭志伟决定亲自登门,将执行款送到张某手中,这一贴心之举,让张某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度。

春节期间,天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攻坚、精准发力,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田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