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原告邓某与被告苏某相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邓某以结婚为目的先后多次给苏某转款,并向苏某支付彩礼款19.5万元。随后,苏某悔婚,邓某多次与苏某沟通希望再续前缘,但苏某均表示拒绝且不愿意退还彩礼。邓某认为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未能实现,遂将苏某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婚约财产纠纷涉及两个家庭的安宁,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矛盾,因此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梳理案件事实,了解争议原因。调解过程中,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从法理和人情的角度分析,耐心疏导双方情绪,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和2个多小时的当面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苏某当庭返还邓某彩礼款9.5万元。(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