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准确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商事法律适用业务能力,2月8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举办民事审判业务培训——新公司法审判实务讲座。六安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悦应邀作专题辅导,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主持会议,全院审判执行岗位干警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中,张悦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浅谈商事审判中的若干重点问题》的精彩授课。授课伊始,张悦带领干警们一同回顾了去年六安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整体情况,使大家对过往工作有了更全面且清晰的认识。随后,张悦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重要法规,深入剖析商事审判领域的诸多热门话题,从理论依据到实际应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开讲解。在合同编方面,着重阐释了 “人”“章” 问题对合同效力产生的影响,以及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和履行要点;在公司法领域,深入剖析了股东出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等关键内容。
讲解过程中,张悦不仅精准指出了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还针对个性问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剖析,为干警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示 。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聆听上级法院法官的见解后,大家对新修订公司法的核心要点及价值意义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这不仅显著提升了自身业务实操能力,也促使法律适用理念更加统一,进一步凝聚了团队共识。
下一步,干警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所学所悟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商事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胡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