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清晨,一声电话铃响打破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春节值班的平静。“我找到被执行人严某藏身的线索了!”申请人杨某在电话中急促地说道。“我们马上到!”值班的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出动,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地点迅即赶到严某所在位置,并将严某拘传到法院。
据悉,2019年4月15日,严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宣城市宣州区宣港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碰撞由何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车上乘坐杨某,导致何某、杨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严某赔偿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1028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严某一直未履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我不是不想给钱,实在是我目前经济很困难,身体不好一直生病,看病花了不少钱。之前已经给付杨某13000元了,我也在努力想办法凑钱。”调解室内被执行人严某无奈地辩解。“发生事故后我身体受了伤,住院治疗花了那么钱你不能不赔偿!”杨某气愤地说道。二人之间争锋相对,谁也不肯退让。
僵持不下之际,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双方组织多轮调解,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一点点缩小双方纷争的赔偿案款。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严某耐心地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劝解申请执行人杨某,希望其给付一定的经济宽限。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相互体谅,一致达成和解协议。鉴于严某经济状况较为拮据的实际,申请执行人杨某只要求其再给付120000元,放弃剩余赔偿款的追索。被执行人严某于2025年2月4日当场给付60000元,2月5日给付60000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非常感谢宣州法院的执行法官,春节期间你们还坚守岗位,执行110赶来得非常及时,帮我要回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杨某感慨地说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宣州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节日执行、涉民生执行等专项行动,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周红兵 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