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是老百姓心中的大事,更是一件开心的事。然而,新房装修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各种纠纷。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新房装修未完成而引发的合同纠纷。
李某与江某于2023年1月1日达成协议,约定由江某负责位于固镇县谷阳镇的新房装修工程,李某前期预支付装修费50000元,江某则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装修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装修工作。然而,江某在收到李某支付的预付款后,仅完成房屋的水电改造部分的工作,其他装修工程一直未进行。为此,双方之间有了矛盾。江某于2024年1月24日向李某出具了42500元的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几经催要,江某至今未给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江某退还工程款。
考虑到本案的前因后果,法官认为更应该发挥调解的效能,帮助双方实质化解纠纷。
“李某已经依约向你支付了装修款,你却未能按照约定对李某新房进行装修,你已经违约,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咱们做生意尤其是做装修的,要的就是口碑是不是?再说了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你心里能舒服吗?希望你能够多考虑考虑,不要因小失大。”
“李某,你也给他一点时间,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为有效地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事理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款42500元达成分期给付协议,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若江某未按期完全履行,李某可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杨庙法庭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件小案件,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和感受,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