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李女士送来的一面致谢锦旗。李女士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你们,为了我的案件忙前跑后,让我拿到救助款10万元,解决了我的生活大困难……”
李女士的丈夫在1997年被该案被执行人朱某某等人因故意伤害致死,朱某某一直在逃,直到2023年归案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李女士于2024年3月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朱某某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八公山区法院依法判决后,朱某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朱某某在监狱服刑,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执行法官走访社区了解到李女士生活困难,发现李女士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积极指导李女士准备各项材料,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司法救助。经过两院的共同努力,为李女士全额救助10万元,该款如“及时雨”般缓解了李女士的生活困境。
法院执行是有温度的,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力困难,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足用尽执行措施,用好司法救助政策,最大限度依法依规帮助当事人解决紧迫的生活困难,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