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惹出烦心事 多方协调解纠纷
来源:张雁 王蔓 2025-02-27 09:54:45 责编:王清

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某装修公司与被告钱某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包钱某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约履行完毕装饰装修义务,但钱某并未及时足额结清装修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钱某支付装修尾款7900元。

庭审过程中,原告认为房屋装修工作已于2020年底结束,并且已经过了质保期,依据合同约定,被告理应结清剩余装修尾款。钱某则坚持认为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原告没有妥善加以解决,应赔偿自身损失,且此前钱某本人自行出资解决部分问题的费用,也应从装修尾款中扣除。双方各执一词,庭审气氛紧张。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精准把握案件矛盾的症结焦点,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约定一同前往房屋现场实地查看。到达现场后,钱某一一指出房屋装修存在的诸多问题,在说到入户门存在问题的时候,该装修公司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责任,和他装修工作毫无关系。钱某听闻此言,情绪有些失控,认为原告这是在推卸责任。承办法官立马安抚钱某情绪,郑重承诺:“今天我来,就是为给你们解决问题的。不管责任在谁,我们都会全力协调,一定给出一个满意的结果。”安抚好被告后,法官便陪同钱某找到小区物业,详细说明事情原委。物业工作人员随即上门查看,在确认入户门存在问题后,立刻联系维修人员当场处理了入户门的问题。同时,原告也带着工具针对被告提出的其他装修问题逐一进行修理。

随着各项装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钱某的情绪也有了一定的缓和。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最大的矛盾焦点已经解决,眼下仅剩下装修尾款金额这一争议点。于是,法官当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就装修尾款金额再次展开结算,结算之后,原被告双方都选择各退一步,就未付装修款达成了一致意见,钱某当场通过微信,将商定好的剩余装修款5500元转账给原告。原告收到款项后,当场向法官提交撤诉申请书。至此,这场因装修引发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张雁 王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