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阜南县地城镇地城社区村民陶某某带着对自家土地权益的关切,走进了居委会的大门,反映其位于颍水广场西侧沟塘边的河滩地被社区使用,而她却未得到应有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面对陶某某的诉求,地城社区书记与包组干部第一时间介入,寻找既能保障社区公共利益,又能维护陶某某个人权益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讨论与论证,他们提出了一个置换方案:地城社区将使用其河滩地公墓地自有的一块河滩土地,与陶某某位于颍水广场西侧沟塘边的河滩土地进行置换。这一方案既满足了社区对土地使用的需求,又保障了陶某某的合法权益。
方案确定后,社区干部便与陶某某深入沟通。他们耐心解释置换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详细阐述置换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他们也认真听取陶某某的意见与建议,努力消除她的疑虑与担忧。
最终,在耐心沟通和细致解释下,陶某某对置换方案表示认可,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置换后的土地,双方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正常使用权,不得无故阻碍对方在置换土地上开展任何合法活动。同时,双方还承诺,对于此次土地纷争,将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究,也不再因此产生任何新的矛盾纠纷。
此外,协议还特别强调了如上级部门因统一规划需要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相关文件的执行要求。这一条款的加入,不仅体现了双方对上级政策的尊重和支持,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土地调整预留了合理的法律空间。
随着协议的签署,这场困扰双方多日的土地纷争终于得以圆满解决。(赵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