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十年,一纸对账单成最后纽带,一场30万标的额的合同纠纷,让昔日好友对簿公堂,没有互信基础、没有退让余地,长丰县人民法院双墩法庭法官程燕以“一听诉求、二辩是非、三研焦点、四解心结”的工作法破局,组织当庭调解,让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走向“握手言和”,成功化解该起纠纷。
原被告系多年好友,双方于2013年起合伙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合作结算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程燕查阅卷宗,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不宜闹僵,于是通知二人到庭调解。“法官,我是有白纸黑字对账单的,都是有证据的!”原告拿出有双方签字的对账单。被告则称:“工程款没收回来,我拿什么还?”双方当事人在陈述时情绪较为激动,都按照自己对案情和法律的理解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双方理性平和的解决问题,程燕分别与当事人进行谈话。
调解过程中,程燕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对原被告逐一释法明理,她表示虽然案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却要投入大量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眼看双方沉默不语,法官继续耐心做着工作,阐明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的利好。通过兼顾情理、换位思考等方法,引导双方从实际出发,尊重案件事实和法律,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平复心情,被告逐渐认识到问题所在,原告也深有感触,愿意一起坐下来商讨调解方案。
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是我不想付钱,是还有一个项目的工程款没有下来,我没钱支付。”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欠款,但是由于未收到部分工程款故而在还款上有压力,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程燕引导矛盾双方将心比心,消除对立,共同努力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原告主动表示多年的友情不应为一时的利益而破裂,同意分期付款。
经过双方不停的沟通磋商,程燕最终为他们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约定由被告先分期支付一定欠款,剩余款项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两位好友解开心结,纠纷得到化解。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帮助原告追回了欠款,保障其权益,也为被告避免了可能面临的更大经济损失。(长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