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携手群众共同救助了一只重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鹰。
3月10日11时许,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在高速上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现将其带至岳西高速收费站,希望民警前往处置。
接到求助后,民警快速赶至现场,发现受伤“大鸟”上体灰褐,两翼及尾有横斑,下体棕色,胸部白色纵纹,腹部及大腿白色有近黑色粗横斑,翅膀有明显外伤,无法飞行,民警当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部门寻求帮助,并将受伤的“大鸟”带回派出所。
野生动物救助部门赶至现场,经辨认,发现该“大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鹰,且其受伤严重,暂时丧失野外生存能力,需要将其带回救助站接受进一步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后,将会放归大自然。(沈雪典 雷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