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法院:微信转账记录能否认定为借贷?
来源:沙娟娟 2025-03-14 18:11:15 责编:仇鹤丹

随着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支付功能的普及,线上付款已经成为常态。但在享受线上支付便捷高效性能的同时,其实暗藏了风险。比如民间借贷活动中,若仅有微信转账记录,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好友关系。2023年5月,因李某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王某提出借款3万元。王某同意借款,同时为图便利,通过微信分多次将款项转给李某,并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后王某向李某催促还款,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诉至区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3万元。

繁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仅提供转账记录时,应当综合案件全部证据来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该案中,王某虽未提供借条,但提供了时间跨度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信息中包含双方各自的银行账户信息,李某承认向王某借款以及王某向李某催要款项的经过,该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故依法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李某需偿还王某借款。(沙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