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联合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庭集中审理5起醉驾案件,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部分被告人无证驾驶或造成交通事故。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其中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法庭还对各被告人进行教育,向其详细讲解了醉驾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告诫各被告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法院集中审理醉驾案件、要求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此举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醉驾行为的决心,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集体开庭审理醉驾案件是烈山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烈山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