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脑开机激活后 还能退吗?
来源:杨静 杨闻珉 2025-03-20 17:54:15 责编:谢晴雨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消费者网购的“定心剂”,有力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但如何适用也引发诸多交易纠纷。近日,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电子产品激活引发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作出司法诠释。

2024年3月,消费者朱某某在天猫某品牌店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开机激活使用后发现不符合自己使用需求,当晚即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货。商家则以商品购买页面明确标注“激活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拒绝,淘宝平台审核亦未支持退货诉求。朱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数码产品经激活或试用导致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家已通过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设置显著确认程序的,可排除适用无理由退货。所以,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商家在商品购买页面标注提示是否完成显著确认设置?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商家虽在产品购买页面设置了相关提示,但未在付款结算这一核心交易环节设置“一对一”确认程序,也未在订单生成后通过弹窗、短信等方式再次提醒。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在销售必经流程设置显著确认机制,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故这一限制性条款不能适用于此次销售,遂判决商家应当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法官说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居民消费重要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有特别注意需要的商品,商家应在购物关键环节设置强制确认程序,以显著方式提醒特殊条款;消费者在购买高价值电子产品前,应仔细阅读退换规则,必要时通过录屏等方式留存证据。只有做好双向规范才能减少消费纠纷,构建健康消费生态。(杨静 杨闻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