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遭破坏 法院调解获赔偿
来源:马芫春 何鸣 2025-03-24 20:14:13 责编:费伟

房屋出租几年后,却发现主体结构及装修遭到破坏,损失该由谁来承担?3月17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促成租客与房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欧某某将其名下房屋出租给徐某某居住,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025年,欧某某的家属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及部分装修已被破坏。因欧某某已故,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某支付违约金及房屋损失共计5万余元,并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联系徐某某了解情况。原来,徐某某在租下欧某某房屋后做起了“二房东”,擅自将房屋转租给其朋友居住,房屋系其朋友破坏。“虽然房屋不是你破坏的,但房屋租赁合同是你与欧某某签订的,仍应由你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的耐心释法,徐某某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就赔偿金额多次进行协调。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主动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某当场支付欧某某家属11000元,并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马芫春 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