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建房引纠纷,看法官如何化解
来源:李艳平 王小丽 2025-03-26 18:32:32 责编:吕宏伟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借钱建房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既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被告王某因建房资金不足向原告丁某借款。2016年3月12日,丁某将借款20000元交付王某,随即王某向丁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借款金额为2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且由担保人王某1提供了担保。在王某的房子盖完后,丁某随即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剩余借款几经催要无果,丁某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王某1偿还借款本息。

“我借钱给王某时,是看在王某1的份上,不然我不会借出去。”

“我仅仅是担保人,实际用钱的不是我,我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我不是不还钱,实在是有困难,也觉得催得太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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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坐下来,听我给大家讲讲关于借贷、利息、担保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案件标的尽管不大,但争议却不小。为实质性地化解双方的矛盾,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转变思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丁某释明民间借贷中利息的有关规定,向王某1耐心解读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向王某反复讲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诚信教育。

最终,在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引导下,三个人疏解了心中的郁结,王某当庭给付了借款20000元,丁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自此圆满解决。

一纸判决或许不难,但并不代表判决即事了。固镇法院秉持“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着力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李艳平 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