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破冰”记——企业与农民达成双赢协议
来源:胡庆玲 2025-03-27 15:12:47 责编:费伟

土地是命脉,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石。然而当企业租用的土地因未按时复垦而荒芜,农民的生存权益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之间便产生了激烈碰撞。近日,一场围绕着土地复垦的纠纷在祁门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最终迎来转机,不仅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也为荒废的土地开启了“绿色救赎”之路。

租地未复垦 农民陷困境

2016年,某企业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了某村部分土地作为临时弃土场。根据协议,租期结束后,某企业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完成土地复垦。然而该企业支付了租金后却未对全部土地进行复垦。其中,盛某某的土地便在未复垦的土地范围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盛某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官实地勘察 调解破冰开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在与盛某某、某企业相关负责人共同查看土地复垦的现状时发现盛某某家茶地上面的茶棵已被损毁,确实存在未复垦情况,盛某某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某企业负责人表示,因本地春季多雨,几场大雨造成附近山体滑坡将案涉茶地掩埋,导致黄土堆积,且进行工程建设的主要路段已被损毁,除非重新开辟道路,否则开垦的机器不能进入案涉地块,这样做人力物力财力花费极大。某企业认为,案涉茶地虽被黄土掩盖但仍可进行种植,且客观条件上存在难以复垦情况,故表示愿意对不能复垦的土地进行赔偿,但是盛某某不同意此调解方案。法官根据现实情况,耐心阐明法理,讲透情理,劝导其理解某企业的实际困难;同时也向某企业讲明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调解,最终盛某某与某企业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以圆满结案。

多方联动 助力纠纷化解

案件调解过程中,当地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案涉合同的见证人,多次组织村委会、盛某某、某企业进行协商,在调解协议达成后随时关注盛某某是否已拿到赔偿款,确保村民权益得到维护。

法官寄语:法院为民显真心,政府为民护民生。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平衡与保障,才能共同推动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胡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