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里加急 虽远必“执”
来源:吕倩 卓圆 2025-03-28 15:50:33 责编:费伟

“感谢法官,辛苦你们大老远去找人,帮我要回了欠款。”3月25日晚,在拿到部分案款后,申请执行人感激地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许某某与容某某、柳某某合伙经营一家传媒公司,后因公司经营不善,许某某、容某某、柳某某三方达成协议,公司由许某某继续经营,容某某、柳某某退伙,容某某共欠许某某25万元。此后,许某某多次找容某某索要欠款未果,许某某诉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容某某应支付许某某2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容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许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容某某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房产不具备处置条件,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3月25日,执行干警接到容某某现在在杭州务工的线索。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赶赴杭州。经过五个小时的奔波,执行干警于当日下午成功拘传容某某。事不宜迟,执行干警即刻返程。到院后执行干警向容某某耐心释法,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终于,听到再不还钱可能要被司法拘留,容某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当场支付8万元案款,并就剩余案款与许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吕倩 卓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