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来源:杨帆 2025-03-28 17:59:17 责编:费伟

今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以省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指引》建立了落实“三统一”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构、办公室及法规处的职责。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办理统一登记的流程;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同时标明发文字号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由法规处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的流水号,并制发了统一编号的版记图例;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且在文件施行前,通过省局官方网站等公开向社会发布,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下一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推动“三统一”制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中的贯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增强相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局法治化工作水平。(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