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原告李某在被告某网吧上网时,因洗手间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受伤,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特邀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纠纷圆满化解。
2024年8月,年轻小伙李某在被告某网吧上网期间,因洗手间地面未及时清理积水,导致其滑倒受伤致残。事发后,虽经医治,但李某被确诊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李某认为,网吧作为公共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被告则辩称李某摔伤结果与其自身疏忽大意存有因果关系,应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网吧仅负次要补偿责任。因分歧较大,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特邀调解员接手此案后,仔细查阅、分析和判断相关证据材料,察看了事发现场,在与双方单独沟通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初期,被告网吧法定代表人吴某认为其已尽到安全防范和救助义务,仅同意少许赔偿;而李某坚持要求全额赔偿。面对矛盾分歧,特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指出其未及时清理积水、未设置防滑警示标志存在过错;另一方面指明李某自身过错构成,安抚其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看待责任划分。
经过多次沟通,特邀调解员从情理法角度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补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5万元,并当场通过转账方式付清。李某对调解结果和权益实现表示满意,被告也表示将以案为戒,加强场所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徽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