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勇,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友国一行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法院专题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长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虹,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雯倩,副院长李一可及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刘雯倩就长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审判组织、辖区生态环境重点保护要素、辖区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府院联动、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张友国对长丰法院相关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对环境资源案件的案由进行分析,就长丰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要求。
张勇指出,必须深刻意识到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山”理念。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了解环境资源审判的预防性理念和修复性理念,创新审判理念、工作方法及工作机制。要坚持担当作为,打造精品亮点。依托长丰县生态资源、下塘镇新能源产业发展等优势,加快建设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进一步提升长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水平。
张虹表示,长丰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要求,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认识和能力,做好精准识别、归口管理等工作,探索建设司法修复基地和司法保护基地,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着力加强府院联动,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