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司法局新村司法所成功调解幼童坠楼损害赔偿案
来源:田娟 2025-04-03 15:09:32 责编:聂学剑

近日,阜南县司法局新村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干部,通过多方协作,成功调解幼儿园幼童坠楼损害赔偿纠纷,既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基层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中的高效作用,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生动实践。

2月18日上午9时许,新村镇白郢村育才幼儿园内发生一起意外事故。幼童张某某在园内活动期间不慎从教学楼二楼坠落,导致头部受伤,经送医救治后虽已康复出院,但家长与幼儿园就责任划分及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家长认为幼儿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要求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后续补偿;园方则表示已采取常规防护措施,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厘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遂向新村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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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调解申请后,新村司法所迅速启动“调解智囊团”机制,联合派出所、村干部组成专项调解组。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幼儿园、调取监控录像、询问目击者等方式,全面还原事发经过——幼童张某某在课间活动时趁管理员不注意,跑到二楼玩耍,从一米高的阳台防护栏翻跌下来。同时,调解组秉持“情理法”融合原则,向双方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教育机构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园方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家长亦应加强日常安全教育。

经多轮协商,双方于3月29日签订调解协议:育才幼儿园全额承担幼童张某某前期医疗费用12400元,并承诺支付一年内后续治疗费用;另一次性赔偿交通费、护理费及监护人误工费等共计10000元。协议签订现场,新村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全程见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家长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园方负责人也坦言:“调解既避免了诉讼成本,也让我们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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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成功化解,凸显了基层调解“快、准、暖”的独特优势。新村司法所近年来创新建立“调解智囊团”模式,整合专业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针对涉未成年人、家庭矛盾等案件实行“优先受理、联合研判、跟踪回访”机制,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此次案件的处理,不仅及时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更通过以案释法增强了辖区教育机构的安全责任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提供了法治保障。(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