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胡静:“力度”和“温度”并存的刑事法官
来源:汪江睿 吴玉枫 2025-04-03 17:02:01 责编:仇鹤丹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胡静记在工作笔记上的一句办案准则。在复杂的案情中探索真相,让被告人心服口服,必须依靠铁证如山。胡静记下这句话的原因,要从一起“偷电”案件说起。

何某某是一名“挖矿人”,通过“挖矿机”获取比特币。这种“挖矿机”通常是安装大量显卡的计算机,耗电量大。为了节省成本,何某某打起盗窃电力的主意。他架设变压器等设备,通过偷拉国家电网电线的方式实施偷电。“我根本没有偷这么多电!”一审法院宣判后,何某某提出上诉,辩称一审法院认定的盗窃数额有误。胡静接手案件后,认为要让何某某服判,必须要用证据说服他。为了查明案情,胡静前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扣押在案的“挖矿机”挨个进行梳理。他把型号和功率详细地记录在案,并查阅“挖比特币”相关资料和案例,结合其他证据,通过严谨的计算得出用电量。在铁的事实面前,何某某最终认罪伏法。

胡静在办案中不光坚持以证据明辨案件是非,还坚持以诚心化解矛盾。“对每一件信访,我都会认真办理,不会简单地走流程”,胡静经常这样说。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是责任,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胡静曾收到一封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信访件,他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和诉求。考虑到信访人年事已高,胡静加班加点处理完手头工作,立即驱车奔赴马鞍山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信访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登门拜访,吃惊道:“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邮寄了信访信件,没想到法院工作人员这么重视。”到了信访人家中,胡静通过摆事实、讲证据、举案例,对信访人的疑惑,分条解释。信访人年迈,听不太清楚,胡静便一遍一遍地向其释法明理。最终信访人表示认可法院裁判,愿意息诉罢访。

如果说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那么司法就是社会的医生,用司法的温度去修补社会创口。在某起诈骗案件中,被害人把家中积蓄及东拼西凑借来的钱用于投资,却因一时疏忽掉入诈骗犯的陷阱,被骗后生活困难,向法院和法官寻求帮助。胡静多次给被告人及其亲属做工作,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愿意积极协调亲属,退赔被害人损失,从而换取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接到退赔钱款时高兴地说:“本来已经对拿回钱财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现在还能拿到钱,总算能给家人一个交代了,感谢胡静法官!”胡静曾说,在侵财型犯罪中,不光要办好案件,还要尽力为被害人追赃挽损,抚平社会和人心的伤口。

胡静怀揣对法律的信仰加入法院系统,至今已有12载。他以公正严明的审理让被告服判息诉,他以真心实意的沟通化解矛盾纠纷。随着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胡静坚持不懈追求专业能力提升,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努力练就刑事裁判的“金刚钻”。(汪江睿 吴玉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