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楼下居民不堪楼上噪音滋扰,楼上居民又不忍楼下业主咒骂,双方对簿公堂,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成功调解。
张某与李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张某夫妇刚退休,夫妻俩晚上经常放音乐,有时候还会跳跳舞,折腾到晚上十一二点。李某夫妇是上班族,家有还有中考生,楼上噪音不仅影响孩子学习,也严重影响到李某夫妇的睡眠。李某不止一次到楼上登门提醒,但张某夫妇没当回事。李某楼下的居民,还以为是李某家产生的噪音,也不止一次到李某家理论。李某深感冤枉和无奈,不得已买了噪音检测仪,音贝确实超过了正常标准。李某通过物业管家、派出所民警、市长热线等途径,希望楼上住户收敛言行,短期内有所改善,但是时间一长还是有噪音。李某到楼上与张某交涉,两人言语不合,不欢而散。李某一气之下,在几百人的业主群里对张某指名道姓地进行谩骂。张某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院。
弋江法院法官收到该案后,两赴小区了解情况,组织当事人到物业公司办公室调解,还邀请其他业主座谈,大家一致表示夜间楼上噪音确实影响生活,但在业主群里咒骂他人也不可取。法治、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是依法处理相邻关系的重要原则。该案当事人均有不妥之处,张某超出了“相邻权”行使的边界,侵害了楼下业主的休息权,特别是干扰了中学生的晚自习;李某在发泄不满情绪的同时,公然咒骂的言语也中伤了张某的人格权益。理不辩不清,法不释不明。在法官几番耐心释法明理后,张某、李某都十分羞愧。最后,张某、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今后,张某不得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7点制造噪音;李某向张某赔礼道歉。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传统型排水、通行、采光等相邻权纠纷相对减少,但城市不动产新型“相邻权纠纷”不断增多。弋江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邻里相望、彼此温暖,让家门口的矛盾解决在家门口。(弋江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