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也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李艳平 陈丛逸 2025-04-21 22:53:17 责编:吕宏伟

生活中,不少人用自己的信誉为他人担保借款,认为在借条上只是签个字,不会对债务负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2024年12月,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付清原告某银行借款本息共计19万余元;被告周某珠应为前述判决规定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2025年3月,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现仍在服刑阶段,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周某珠应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我只是签了个字,钱我一分没用,凭什么让我还?”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周某珠说明情况后,面对突如其来的债务,周某珠情绪激动,且多次以“不知情”“被欺骗”为由拒绝履行。对此,执行法官决定与其耐心沟通。

释法明理破僵局

“法院已判决确定你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你没有上诉,现判决书已经生效,你有义务依法履行判决义务。”

在与担保人周某珠的沟通中,执行法官向周某珠逐条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担保的规定,明确“签字即担责”的法律后果,解释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偿还贷款后仍可以向借款人追偿的法律条例、不配合执行将面临的信用惩戒及对家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随后,执行员将同类案件中担保人房产被拍卖、列入失信名单的典型案例拿出来向周某珠以案释法,让其直观感受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后,向其出示张某转移财产的证据,打破其“等张某出狱再追责”的侥幸心理。

晓之以情促履行

“我也知道你心里有一定的委屈,觉得你只是摁个手印,钱一分没花,最后还要还钱。”

“所以,今天也是提醒你,在给他人做担保人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更要谨慎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明确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执行员耐心地与周某珠沟通,希望能够打开他的心结。

经过多次沟通,周某珠最终认清担保责任不可推卸的现实,主动筹集80000元完成首期还款,并与银行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感谢法官给我普法,让我知道替他人担保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当初为朋友义气随便签字,差点让我成了‘失信人’,这个教训太惨痛了!”周某珠感慨道。

执行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你已经被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成为被执行人,建议先理性解决执行案件,配合法院执行,然后依法向债务人追偿。(李艳平 陈丛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