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太湖县人民法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浩主持并讲话,班子其他成员、专委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读书班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认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学习材料。并围绕主题,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方式,确定4名参学人员作重点发言,随机抽点2名参学人员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高质量学习教育推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坚持原原本本学、示范带头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提升执法办案的工作实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以良好作风保障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作风建设成果,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