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地磅干扰设备,两男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获刑
来源:淮上法院 2025-04-25 16:25:57 责编:吕宏伟

在网上出售地磅干扰设备,并向买家传授使用方法,以此获取非法利益。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传授犯罪方法罪案件,判决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依法没收二人违法所得共计60000元及作案工具。

2024年5月至7月,徐某某明知“地磅干扰设备”能够改变地磅仪表标准数值显示,可以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林某某、顾某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购买芯片、遥控器、电缆等原料,在蚌埠市某小区的出租屋内制作 “地磅干扰设备”。后通过抖音、咸鱼、微信等网络渠道向他人出售,在销售过程中,徐某某、林某某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向买家告知地磅干扰设备安装及使用方法,二人共获利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林某某明知地磅干扰设备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向他人出售并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因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对二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