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万家阳 张志娇 2025-04-27 17:50:03 责编:王悦 朱媛

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逐步构建了新时代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善治新格局,基层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但深入调研发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不足、群众自治活力尚未充分释放、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法治化建设有待深入推进等仍是当前面临的重难点问题。为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质效,亟须以系统思维统筹谋划,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改进举措。

一、以党的领导为统领,筑牢治理根基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及时从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党员模范中挖掘选拔“两委”班子及后备力量。加强党建业务融合,将业务难点列为党建重点,通过交叉点评等方式找准切入点。稳步推进“一组一会、五治融合”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借鉴推广“优等生”,结对帮扶“后进生”,推动机制动态调整以适应发展需要。二是优化治理机制。科学厘定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和其他自治组织的职责边界及居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和步骤方式,完善问题“收集、分流、交办、处理、反馈”链条,依程序分类处置社区管理服务事项。把发展集体经济、提高乡风文明水平等作为重要课题,通过定期座谈、谈心谈话、意见征集等形式,动员辖区群众广泛参与。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引入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团队等专业机构,对重大项目实施全流程审计评估。将审计知识、工程监管等纳入必修课程,试点履职保证金制度,加强监委会专业化水平。四是树立榜样模范。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为民服务,对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党员进行宣传表彰,着力构建“以一带多、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以健全自治为基础,释放治理活力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在市县基层治理制度基础上制定本村(居)自治组织管理规范,明确自治主体、工作程序、服务保障等内容,积极打造当地治理品牌。融合本地民俗文化、突出问题等内容修订村规民约,特别是农村地区可补充高价彩礼、土地纠纷等内容,推动自治本土化。二是建强自治队伍。构建以网格员为代表的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鼓励党员、退役军人、退休职工等群体加入网格员队伍,适当提高网格员经济待遇,逐步完善网格员培训和管理、考核体系。常态化、长期化做好村(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安排受到提拔的干部继续负责或分管村(居)工作,做好经验传承。三是推动自治深化。基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决策程序,定期召开村(居)民大会和举办村(居)务公开日活动。充分利用理事会、议事会等组织,推动议事制度落地,配套问题上报反馈机制,上级政府对实施效果不定期进行“回头看”。持续推进积分制管理和星级评定等创新做法,广泛纳入各项基层事务,联动辖区单位、商户共同参与。

三、以多元融合为路径,优化治理模式

一是强化组织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组织领导权,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等合作机制,借鉴学习北京“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模式解决基层行政力量薄弱问题。做好平安法治工作,充分应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完善平台模块设置,确保上级部门协助转介功能开发及实施。二是激发社会参与。统筹社区内部资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畅通辖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途径,特别是在环境、养老、教育等领域通过项目制、团队制、活动式的方式推动多元力量协同发力。三是引入专业力量。强调社会主体的专业化治理优势,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等第三方补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联合培养、服务外包、合作治理等形式,如广东“双百”或江苏购买服务等,推动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四、以协商联动为抓手,凝聚治理合力

一是完善协商平台。构建以政协协商为依托、基层协商为延展的机制,借助政协界别活动基层联系点、委员工作室等载体,打造社区协商品牌,通过设立协商议事厅、召开基层听证会等形式,吸纳村民代表、专业人士、利益相关方等参与协商,推动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二是聚焦协商内容。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切口,鼓励居民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需求。同时明确协商程序,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充分协商。三是提升协商效能。建立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对接村居和乡街,确保协商成果有效执行,同时完善反馈机制,让群众及时了解协商结果与推进情况,增强群众信任感与满意度。

五、以法治建设为依托,强化治理保障

一是健全依法治理机制。推行“重大决策法治体检清单”制度,要求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民生事项需经司法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团风险评估。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倒逼机制”,对因违法决策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将纠错情况纳入年度法治考核。对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对因信赖原则产生的纠纷及时审查,依据从旧原则及时处理矛盾。二是推动法治资源下沉。推动司法(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其他法务工作者)工作者定点联系社区,每月开展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开设“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弱势群体维权、长期维权困难的案件优先处理。加强对仲裁、司法判决中涉及行政机关作为一方案件的监督,避免司法之外的因素影响公正裁决。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案例动画、法律诊所等精准普法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培育和鼓励群众基础好、法律知识丰富的乡村能人加入普法队伍,引导退休法官、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定期为法治工作者开展专业培训,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六、以文化振兴为支柱,涵养治理氛围

一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村史编纂、文化节庆等形式延续社区记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化认同感。二是建设文化阵地。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建设与多功能化发展,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鼓励发展以文化为核心的特色经济,如民俗体验游、传统手工艺生产等,形成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三是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打造品牌文化服务项目,创新开展“村晚”、民俗故事汇等,将文明实践活动与传统节日充分结合,利用村民空闲时间开展如手工编织等技能化的文化活动。

七、以数字赋能为驱动,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信息共享。上级部门强化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构建跨部门合作机制,合理规划基层任务,探索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持续推动基层减负。简化村级工作证明材料,鼓励“数据多跑路”,最大限度地减少基层出具证明的事项。三是促进智慧治理创新。充分利用智能互联技术,围绕生产生活、社区事务等拓展公共信息平台。鼓励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搭建社区便民服务平台,试点嵌入“微服务”“微协商”等模块,实现社区治理的深度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