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聚合力 共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实质化解
来源:何陈梅 郑飞燕 2025-04-29 10:37:50 责编:仇鹤丹

芜湖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某监管机关对辖区三处建设工地未依法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为由,向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于2025年3月5日立案。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联合检察院和监管机关,实地走访辖区三处扬尘污染建设工地,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经检查,三处扬尘污染均已得到整治,这起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得以实质化解。

2024年8月29日和10月16日,芜湖经开区检察院两次前往辖区各建设工地进行实地调研,经现场调查发现案涉四处建设工地均存在围挡高度不达标、缺少喷淋设施、渣土物料未有效遮盖、施工场地路面未进行硬化等问题。2024年10月24日,经开区检察院向监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切实维护辖区大气环境。

监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四处扬尘点位进行逐个排查和整治,并于2024年12月4日书面回复检察院,表示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基本完成整改。检察院分别于2025年1月2日、1月15日、1月22日先后三次至案涉四处建设工地现场进行回头看,施工单位虽采取一定措施进行了整改,但仍有三处存在未配备降尘喷淋设施、车辆出入口未配备冲洗设备、防尘护栏缺失、物料未有效覆盖等问题,扬尘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法院立案后,监管机关非常重视,立即督促各施工单位继续彻底整改,表示希望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经法院与检察院、监管机关多次沟通协商,府院协同联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最终推动扬尘污染建设工地得到集中整治并通过三方联合现场检查,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制止,妥善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检察院以其诉请全部实现为由申请对该案作终结诉讼处理。

监管机关表示,后续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其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情况,保障经开区良好生态人居环境,并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增强企业环保意识、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何陈梅 郑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