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办案“月讲评”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晓燕主持会议,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三名检察官围绕办理的三起捕后轻缓刑、诉判不一案件,从逮捕必要性、事实认定、精准量刑等方面展开自我评析,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争议焦点、社会效果及改进空间。参会人员围绕三起案件展开了讨论。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晓燕指出三起讲评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逮捕时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不够、与法院沟通不及时、认罪认罚沟通少、释法说理不充分、补充侦查提纲过于简单等不足。杨晓燕强调,要深刻领会“月讲评”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案件讲评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司法规范、提升工作质效,真正把“三个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名办案人,检察官要在以后办案中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注重加强证据审查、切实按照“三个管理”的要求,全方位提升办案质效。(李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