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程余佳 2025-04-30 20:21:19 责编:仇鹤丹

4月23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团队来到蚌埠固镇县任桥镇某村,公开审理一起由非法狩猎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李某、刘某在禁猎期内猎捕野生蟾蜍3000余只,并将其出售给被告李某、孙某。经鉴定,涉案动物为中华蟾蜍,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庭审中,四被告虽认可非法狩猎的事实,但是对赔偿金额持有异议。庭审最后,审判员经双方同意组织调解,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巡回审判吸引当地村民及镇村干部等100余人旁听,现场发放普法文创产品及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合肥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在庭后结合案情开展以案释法,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爱护生态家园。

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友国表示,将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普法讲座、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普法教育方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发生。(程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