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20000元给付义务,实现案结事了,矛盾圆满化解。
小王和小李相恋多年,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在两人筹备婚礼期间,因种种原因感情破裂,最终分道扬镳。分手后,双方因婚约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财产纠纷,更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和睦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于是,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尽力化解双方矛盾。
起初,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对法官的调解也充满抵触。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对待纠纷。为了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法官邀请双方亲属参与,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小王当场返还原告小李20000元彩礼,双方婚约财产纠纷一次性了结。
该类纠纷涉及风俗人情,单纯判决容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不仅维护了法律底线,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该案通过柔性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后续执行难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张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