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13时,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韩摆渡派出所接群众费某某(女,35岁)报警称:其被丈夫徐某(男、32岁)殴打。
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双方没有明显外伤,经了解,因小孩在家不写作业徐某上前教育,费某上前劝说,徐某气不过,用手打了费某头部。民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入手,对徐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法律宣讲。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徐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妻子费道歉,保证以后不会有类似行为。
民警依法对徐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一份,并告诫不要对妻子施暴,否则必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