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合铁法院的高效执行,我才能拿到拖欠长达5年的材料款,解我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近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干警收到当事人安徽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送来的两面锦旗,点赞合铁法院的工作成效。
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安徽某装饰公司执行一案,因安徽某装饰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40余件,多家法院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合铁法院在收到该案后,向双方纠纷涉及的建材供应工地的第三方总包单位,及时调查了被执行人在总包单位未付工程款情况,向协执单位足额冻结了装修工程质保金十余万元。因装修工程出现反复的渗水问题,某施工企业对质保金的支付多有异议。法院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强制执行在实践中效力有限,若协助执行单位在期限内提出异议,执行法院不得对异议理由作实质审查。为此,合铁法院执行人员多次约谈协执单位的法务部、物业部、财务部人员,了解渗水工程维修进度、预估维修费用,督促被执行人公司积极履行维修义务,多次协调某施工企业在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预估可支付的质保金范围,最终协执单位向本院支付该案全部执行案款。
该案是合铁法院“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的成果之一,是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一件件成功执结的案例,兑现的是当事人一笔笔真金白银。合铁法院以“心”执法,围绕“快、准、暖”,以执行攻坚“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使命担当。(张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