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起纠纷 法官倾力解矛盾
来源:张苒 2025-05-12 15:01:20 责编:仇鹤丹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烈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案件圆满化解。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24年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最终决定分开。然而,在彩礼及婚礼花费的返还问题上,两人分歧较大,协商无果后,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首饰等共计14余万元。  

庭审中,原告认为,既然婚姻关系未成立且同居时间较短,彩礼应当全额返还;而被告则辩称,婚礼花费巨大,且共同生活期间也有支出,拒绝全额退还。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而是争取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法官先后将原被告分别请到调解室,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分析争议焦点,并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一方面劝导原告适当让步,理解女方的实际付出;另一方面也向被告释明,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彩礼依法应当予以返还。经过数小时的沟通,法官的真诚与耐心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部分彩礼及首饰折价款共计6万元。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婚约财产纠纷看似是金钱矛盾,实则涉及双方家庭的情感纠葛,调解不仅是为了解决当下的纠纷,更是为了减少后续矛盾,让当事人真正放下芥蒂。

随着婚恋观念的变化和彩礼习俗的延续,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数量激增。该类案件往往涉及风俗习惯、情感纠葛及家庭矛盾,当事人情绪对立,调解难度较大。法官在审理时不仅需准确把握法律规定,还要兼顾社会公序良俗,平衡各方利益。烈山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同时也呼吁公众理性对待婚恋关系,减少因财物问题引发的纠纷。(张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