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去世被执行人的继承人为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1年3月,张某因经营需要从赵某处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张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送达民事调解书。后因赵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均未发现赵某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在此期间赵某与配偶因一起交通事故双双离世。得知情况的张某忧心忡忡,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该情况,执行法官告知张某,虽然被执行人去世,但并不是“人死债消”,可以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法执行其遗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核查死亡证明、户籍信息,确认身份后中止执行程序,重点调查赵某名下是否有到期债权等财产线索。经多次实地走访、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赵某共有三位继承人,且在多个法院提起诉讼或准备提取诉讼,主张继承赵某生前对他人享有的债权。
执行法官告知张某可将赵某的三位继承人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张某随即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受理了张某的申请,另行立执行异议案件,并组织张某和赵某的三位继承人前来听证,经听证后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追加赵某的三位继承人为该案的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在执行裁定书生效后,依法追加赵某的三位继承人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向赵某的债务人发出冻结债权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向赵某的三位继承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三位继承人清楚了自己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当场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考虑到原与赵某的朋友关系,作出让步,赵某三位继承人当场支付9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面对“人死债消”的传统观念,执行法官有效融合了法律利剑与人文关怀,让“人死债消”的侥幸化为泡影,守护了社会诚信底线。烈山法院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司法实践理念,在捍卫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彰显法治文明的温度,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诚信之光照亮每个司法环节。(高鸿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