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绊伤人 纠纷“云上”解
来源:杨艳 2025-05-22 21:04:47 责编:仇鹤丹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下塘法庭通过云上法庭,在线调解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在便利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也提高了审判的效率,让司法的温度、速度可感可知。

2024年7月16日,原告陈某骑电瓶车行驶至下塘镇某小区门口时,遇到相关施工人员在此进行充电桩工程施工,因施工所用电线放置路中间,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导致陈某骑车被电线绊倒摔伤。陈某受伤后于第二日去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出院后陈某多次找涉案工程甲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后陈某将甲公司诉讼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甲公司以涉案工程实际是由乙方施工为由,申请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且开庭时甲公司也未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后,为尽快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于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多次电话与陈某、甲公司、乙公司释法说理沟通后,最终各方同意调解,但均无法立即到庭参加。为解决各方当事人时间和空间上的阻碍,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各方进行远程调解。

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并在书记员有关云上法庭操作流程的指导下,涉案调解工作在“云端”展开。承办法官在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想法后,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各方当事人明晰责任、权衡利弊,促成涉案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公司即履行了相应赔偿款的支付,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在便民、高效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云上”调解是长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也诠释了司法的灵活性与人文关怀。长丰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能动履职,让数据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服务的暖心与高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