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费用分期付 双方合作不散伙
来源:胡庆玲 2025-05-29 14:40:36 责编:费伟

近日,一起因挖机施工费引发的经济纠纷在祁门县人民法院调解下迎来暖心结局。李某要求戴某支付拖欠的挖机施工费5万元,戴某坦言“咱们合作过大几十万的生意,这点钱不会赖账”,并主动提出分期支付的方案,最终李某欣然同意,双方矛盾和平化解。

原告李某诉称,其此前为戴某承包的工地提供挖机施工服务,总施工费用30多万,工程结束后,戴某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剩余5万元迟迟未支付,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戴某对欠款的事实予以认可,同时也强调双方经常合作,也支付了大部分的施工费,现在经济紧张,不是有意拖延。

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合作基础,引导协商,言明:资金虽然周转紧张,但是信誉更重要,双方为昔日合作伙伴,应维护好“生意情谊”,才能共赢、长久。戴某当场承诺分期支付欠款,并坦言最近手头确实不宽裕,希望李某也能理解。李某闻言态度软化,表示理解,同意分期方案。双方在法庭上握手言和,纠纷就此落幕。

商事纠纷中合作历史与诚信态度往往是化解矛盾的关键,被告以“生意情谊”释善意,原告以“理解让步”促共赢,维护了合作关系,又保障了双方利益。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以 “如我在诉” 的司法情怀,持续深化双向劝导调解机制,努力寻求多方共赢的最优解,以司法温度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胡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