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端午节来临之际,5月28日,阜南县司法局经开区司法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暨“常念‘紧箍咒’常敲‘警示钟’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干警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结合典型案例,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身试法,珍惜矫正机会,真正实现自我改造,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开展节前集中警示教育暨公益活动,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接受矫正的自觉性。(丁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