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安庆市各地各部门坚持小切口、大主题,精心安排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发展
各地各部门以“民法典进企业”为主要内容,深入宣传民法典在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中的重要作用。桐城市双港司法所联合镇经发中心、工会、妇联,走进桐城市华阳包装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围绕合同签订、劳务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切实为企纾解法律难题。
宿松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企业服务中心、全国人大法工委宿松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合主办宿松县“民法典进民企”暨“部门·企业普法面对面”活动,通过法律解读、政策讲解、互动答疑等形式,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全县36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及商会代表参加。活动中,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四民围绕即将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专题授课。
望江县长岭司法所走进长岭镇产业园利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及职工重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维护市场主体诚实信用、保障交易安全等知识,引导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依法经营。同时,就职工关心的工伤赔偿、讨薪等问题进行解答,告知职工如遇欠薪、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法律援助”这一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庆市迎江区新洲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法援惠民生”专项宣传,助力企业合规经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迎江区新河社区针对辖区企业和商户,开展“‘典’亮企业法治路,护航营商促发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分组走访辖区各企业和商户,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并倾听企业员工法律需求,帮助他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创新形式载体 “典”燃学法热情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创新组织多元活动,以接地气的普法实践推进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怀宁县组织志愿者利用傍晚农闲错峰送法到乡村,以“法治夜话”为平台,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让村民在唠家常中学法,增添乡村夜生活乐趣。岳西县司法局将法治讯息通过短信推送至市民手机。部分短信附有咨询链接,实现“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宿松县司法局走进松兹小学,以“法治课堂+文化体验”,为学生带来趣味盎然的法治课。“8周岁以上的同学给游戏大额充值,父母可要求退款吗?”“从楼上往下扔东西,砸伤人,需担责吗?”司法干警从孩子身边案例出发,以案释法。现场还设置法治漆扇制作,学生在法治文化与传统技艺双向奔赴中体验普法新玩法。
太湖县新仓镇香茗山村法律顾问围绕家庭婚姻、邻里边界、民间借贷等常见纠纷,用“农家俗语”以案释法,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素质和村民法治观念。岳西县司法局借2025“奔跑江淮”和美乡村健康跑赛事热度,打造“法治+文旅”模式,让法治“跑”进群众心里,为赛事增添法治底色。
5月20日,怀宁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举行“婚宜简 幸福满” 集体颁结婚证活动。现场设立民法典宣传展板,吸引新人驻足。普法志愿者向新人发放《民法典200问》,解读2025年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内容,让民法典为爱护航。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武部走进武警某部,为武警官兵带来一场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科普,让民法典真正走到官兵身边,走进官兵心里。宿松县北浴司法所组织辖区村居法律顾问在廖河村“合事点”开展“廊庭说法”,法治宣传接地气、贴民生。
统筹“五项工作” 共筑和谐氛围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民法典宣传的同时,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五项工作”,同时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司法所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大观区德宽司法所联合大观亭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重点讲解黑恶势力基本特征、防止未成年人受侵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做到邻里守望,法治同行。大观区十里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五里村开展普法。现场,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中人格权利、侵权责任等内容,提醒矫正对象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接着在工作人员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走上街头,向群众和商户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资料,引导群众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都须遵循的规范。
桐城市嬉子湖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集中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望江县长岭司法所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需求,以“典筑营商坦途,法护矫正新生”为题开展宣讲,为特殊群体点亮依法兴业的指路明灯。岳西县店前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前,工作人员对民法典宣传的方式、意义向矫正对象作教育指导。活动中,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及反电诈资料。社区矫正对象还结合自身经历及在矫期接受的普法教育,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从“违法者”向“普法者”转变。(王雷 李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