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责在身,使命必“行”。5月29日,绩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着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凌晨5时,城市尚未苏醒,绩溪法院执行局干警已整装待发。此次执行行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监督见证执行,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作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可能在家,多敲几次门试试!”王俊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及房屋周边环境,预料被执行人应该在家睡觉,果然,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终于开门。“这才几点,你们都不睡觉的吗?我说了有钱会给的。”鉴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另一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长期拖欠申请人欠款,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后,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和拒不执行的后果。一开始,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明确表示没有钱,就在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带回法院时,被执行人顿时慌了神,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思量之后,被执行人提出想与申请人协商一下,希望能分期履行,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行动中,执行干警秉持强制威慑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履行能力拒不配合者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手段;对确有困难者搭建协商沟通平台,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山海虽远,行则将至。此次集中行动共拘传7人,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5.8万余元。绩溪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真抓实干的姿态和为民司法的情怀,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用“看得见”的执行力度,兑现“摸得着”的司法温度。(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