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宣城市经开区某街道综治调解中心,两位七旬老人在办案检察官及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犯罪嫌疑人仇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是隔壁邻居,2024年5月的一天,因陈年琐事,仇某某在门前辱骂杨某某,继而两人冲突,仇某某殴打杨某某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74岁的仇某某是五保户,72岁的杨某某是低保户,两人生活都不宽裕,杨某某的1万多元治疗费用难以着落,赔偿无法解决,矛盾迟迟难以化解。移送宣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针对该案系乡邻之间因民间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双方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均经济拮据的现状,多次与当地政府、派出所进行协调沟通,通过加害人拿一点,社区筹一点,司法救助一点,多方发力,帮助解决杨某某的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通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被害人杨某某出具谅解书,最终该伤害案件经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对仇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为使仇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结合救助金的发放,办案检察官到案发地,通过不起诉宣告及训诫形式,对仇某某开展法治教育,促其吸取惨痛教训,讲述“六尺巷”故事,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真心认罪悔过,今后一定与老杨友好相处,绝不再犯。”仇某某握紧杨某某的手哽咽着说。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同样有温度,不起诉决定,让一触即发的邻里重修于好。”宣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洪多多说道,并表示为做好“不起诉+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将持续关注两位老人的生活状况。一直以来,宣州区检察院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检护民生”的发力点和突破口,认为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件件关乎民生福祉,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一件件“小案”办起,把老百姓身边的检察为民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到群众身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检察履职办案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解“法结”、化“心结”,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陈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