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积极引导父母双方化解矛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支付子女至成年之日的抚养费用。
2025年5月15 日,迎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收案时发现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不寻常之处。在该起案件中,作为父亲的吴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母亲以子女名义申请执行自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之间的抚养费16000元。
承办法官在仔细阅看卷宗时敏锐地发现,该案中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时间并非2025年4月,而是2025年10月。若机械地按照申请执行人所提时段进行执行,对该案未成年人来说造成了至少5个月的抚养费无法获得保障,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则可能增加了后续再次起诉、执行的讼累。
思虑再三,承办法官拨通了孩子父母双方的电话。起初,双方当事人因婚姻存续期间的矛盾对立情绪较为严重,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方式交叉调解,最终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在承办法官主持下,父亲一方主动表示一并给付至孩子成年之时的抚养费。
在该案件中,迎江法院干警主动作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了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思维,做到执结一起案件、化解一对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操毅 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