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巢湖到山南,从基层法庭到雪域高原,法官付迁用十二年时间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作为民盟盟员、巢湖法院黄山法庭庭长的他,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援藏期间担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用“诚心”对待当事人,用“公心”化解基层矛盾,用“热心”书写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2024年,他被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先进个人”,其承办的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2012年6月,受省高院委派,付迁代表合肥法院系统参加了为期两年的援藏工作。初到山南,高原给了这位江淮子弟“下马威”。钢针扎顶般的头痛让他整夜难眠,干燥空气让鼻腔凝结血块,连走路都变成需要调整呼吸节奏的“技术活”。本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在适应环境后,付迁迅速开始了援藏工作。
他深知,作为一名援藏法官,只有真正将自己融入这片土地,才能更好地理解当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公正地审理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12年,付迁作为某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主审人,努力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写出详尽的再审审查报告,经提交山南中院审委会讨论后,决定启动再审,维护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听不懂藏语,他主动向懂双语的同事请教学习,在审查案件时,请同事帮忙翻译。他总能在案件审查时抽丝剥茧,让复杂案情柳暗花明。他说,“在援藏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事”,藏族当事人将哈达举过头顶的郑重,成为他珍藏至今的温暖记忆。
担任山南中院立案庭的副庭长期间,他出色完成了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再审案件的审查工作及涉诉信访工作和各项调研任务。他深刻认识到司法审判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就地解决,将苗头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援藏的那段日子里,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援藏法官应承担的职责与使命,获得了山南中院全体干警的高度赞誉。
援藏回来以后,付迁坚持发扬“老西藏精神”。2015年至今,付迁审理合同、物权、婚姻家庭和侵权等各类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黄山法庭,付迁带领全体干警用心办好案、快办案,圆满完成各项审判质效指标。
2024年1月,黄山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主张被告刘某在挖树过程中损毁其祖坟,要求被告赔偿24220元。而被告辩称原告祖坟无任何标志,破坏祖坟系无意之举,且对原告提交的修复重建祖坟评估意见有异议。考虑到案情特殊,涉及本地风俗习惯,付迁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一次性赔偿原告52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原被告在付迁的见证下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价值。
到黄山法庭工作后,付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府院联动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判后答疑、息诉服判工作,力争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同时,他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分析、解决问题。
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面对荣誉,付迁总是腼腆笑着说:“身为一名法官,勇挑重担是应尽的本分。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理解法院、信任法官、信仰法律就是我最大的追求。”(巢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