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多次督促下,企业成功收到了拖欠已久的货款。
2022年期间,上海某包装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包装材料公司)与滁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制品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包装材料公司向金属制品公司提供托盘、木箱等货物,共计39000余元。货物交付完成后,金属制品公司分两次支付包装材料公司15000元,剩余货款经包装材料公司多次催要均无果。为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包装材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金属制品公司,了解到金属制品公司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导致资金紧张,所以无法一次性结清货款。“拒付货款会影响企业信誉,更不利于你们今后的发展。”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金属制品公司释明拖欠货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并与双方沟通协商货款支付方案。经过耐心沟通,包装材料公司同意金属制品公司分期支付剩余货款。
“希望你们能珍惜企业信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为了确保金属制品公司能够按期履行,调解员多次督促,跟进货款支付进度。2025年6月11日,在金属制品公司结清剩余货款后,包装材料公司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何鸣 吴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