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避检查?小心“行罚”变“刑罚”
来源:胡阳阳 2025-06-18 16:07:53 责编:谢晴雨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大家平时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题,但生活中总有人心存侥幸心理。更有甚者,酒驾后遇交警检查时,拒不配合、花式逃避检查,反而由行政处罚转变为刑事处罚。

2024年9月15日凌晨1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遇交警例行检查时,方某将车门车窗锁住,且拒不下车,持续近20分钟。期间,方某从驾驶室位置挪到车后排饮用矿泉水,经警告三次方某仍不配合,交警遂砸破车辆右后侧车窗并将方某控制,并将方某带至医院提取静脉血样。经鉴定,方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1.4mg/100ml。

2025年4月20日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朱某醉酒后驾驶轻型封闭式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在距离前方交警查缉点约50米时,迅速倒车。交警立即驾驶车辆追赶,朱某倒车800米时遇障碍物后停车,并弃车徒步逃跑。交警继续追赶,在朱某力竭后,交警将其控制并带至医院提取静脉血样。经鉴定,朱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6.65mg/100ml。

经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方某、朱某均达到醉驾标准,且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符合从重处理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怀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但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更不能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醉”上加罪。(胡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