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阜阳市颍泉区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复议为民”为指引,持续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积极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畅通复议渠道,宣传推广行政复议便民措施,在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辖区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宣传服务点10个。通过引流机制将符合复议受案范围的信访行政争议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切实助企纾困,推行涉企案件“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机制,落实全流程调解措施,在案件办理过程充分听取企业意见,通过实地调查、现场调解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2025年以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万元。
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监督制约机制,运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个案监督,全面纠正行政不作为、执法程序不规范、“小过重罚”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纠错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吕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