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被撞,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孙大鹏 2025-06-23 20:46:13 责编:仇鹤丹

行人如果在未走人行横道的情况下被撞,赔偿责任应该如何认定?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行人未走人行横道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横过道路的赵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受伤,赵某某被送入医院,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陈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赵某某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赵某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若行人自身存在过错,同样需要承担与过错程度相对应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对赵某某一方损失,陈某所在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事故发生原因、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令赵某某自担40%损失。(孙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