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韩摆渡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无证驾驶人员,有效化解了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了酒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明,许某(男,45岁)、商某(男,60岁)二人分别于5月30日、6月1日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被该所查获时,二人均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办案民警经调查取证后,依法行政拘留许某、商某三日,案件已办结。(陈星)